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4年8月27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4年8月27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充填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与技术服务、浮选系统升级改造 |
建设地点 | 巧家县茂租镇茂租村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109-530622-04-05-203644。该项目新建充填站1座,设计处理尾砂540t/d,生产的充填料均用于采空区充填。项目用地为工矿用地,充填站占地面积为560㎡,建筑面积为207.1㎡,项目充填管线永久占地为59㎡,主要用于建设混凝土桩;项目充填采空区占地面积为343042.7㎡,容积为******m3。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尾砂输送系统、尾砂浓密系统、集成水泥仓、搅拌系统、地面充填料浆管道、以及辅助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充填泌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管道冲洗废水、初期雨水; (二)大气环境:主要地面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尾气; (三)声环境:主要包括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 (四)固废: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充填站设置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各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二是对水泥、砂料等建筑材料堆存点采取遮盖措施,并在周围设置挡墙,防止场地、雨水冲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对周围水体系统的影响;三是项目的搅拌机清洗废水、充填站制浆调浓废水、浓缩废水经充填站内收集沟收集,汇入1#沉淀池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充填站内生产用水,回用不完部分泵入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厂内;四是项目的管道冲洗废水、管道润管废水、充填泌水经采空区内收集后,汇入采空区2#沉淀池沉淀回用。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施工期间,在充填站建设期的物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设置洗车槽,对过往车辆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二是项目地面充填管线建设过程中,减少开挖面,争取进行边开挖边施工,减少粉尘逸散;三是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严实,车辆按照设计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四是充分利用洒水软管,对进出道路及场内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路面进行清扫以减少道路扬尘;五是项目水泥筒仓设置仓顶除尘器,搅拌机自带除尘器,同时加强对筒仓仓顶除尘器、搅拌机自带除尘器的维护检修和保养,防止设备故障产生,导致非正常工况发生。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二是施工时为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三是运输材料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夜间通过周围村庄,减少对沿线村庄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项目施工期间的土石方清运至尾矿库进行堆存处置;二是沉淀池产生的污泥返回浓缩机进行浓缩处理,处理后用于生产充填料,进行采空区回填;三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七)巧家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